缅甸东部军区司令部对PNO民团下达六条铁律

缅媒报道,缅甸国管委下属东部军区司令部已向PNO民团下达指令,要求遵守军事纪律。

据悉,此次指令的起因是配备武器的PNO民团成员身穿军装、携带武器在道路上设卡拦车收费,并向警察开枪射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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PNO民团联合指挥官坤拉貌中校对媒体表示:“向警察开枪的人已被国家依法逮捕。我们也不会逾越法律行事,一切依法办理。我听说上级已下达指示,禁止做出此类行为。”

由于近期发生多起PNO士兵利用军装和武器拦车、殴打民众、勒索钱财的事件,东部军区司令部于5月8日以第1/235/17号命令文件形式发布指令。

指令中提到,4月28日,两名PNO士兵在海霍加油站前拦停三辆车,并殴打司机索要钱财;5月2日,一名PNO士兵在东枝市场附近枪击一名警察。这些事件已被记录在PNO以勃欧语向各级部队转发的指令中。

指令要求PNO民团成员:非执勤期间不得穿着军装;不得携带武器出行;不得穿军装在主干道活动;不得穿军装进入市区或携带武器进入市区;必须配合军警检查;禁止在村庄地区无故设卡收费。

此外,PNO民团在执行地方安保任务时,须严格遵循东部军区司令部的命令。

另据报道,在宾朗镇的桑遍村,获配枪支的民兵曾用枪威胁村长,并对村民实施恐吓行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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